4月14日,时值阿拉尔垦区棉花播种的时节,为保障连队职工群众顺利春播,不误农时,阿拉尔垦区法院主动送法下连队,开展巡回法庭,把法律服务送到田间地头。
年3月,十四团某连队职工周某从农资店老板韩某处购买了一批价值10多万元的肥料、农药、薄膜等农资,周某出具欠条承诺当年年底前付清货款,逾期则承担利息。当年春播过程中,周某发现农资的品牌、质量与双方商定不符,便拒绝支付货款。韩某认为,周某已经使用了农资,并且农资都符合质量标准,周某所述无事实依据。韩某多次索款无果,遂向阿拉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周某支付货款、利息及其他费用共计18万余元。周某收到诉状后很是气愤,认为韩某夸大其词,虚构损失,加上忙于棉花播种,拒绝出庭应诉。
从维护连队职工合法权益与乡村振兴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全局出发,同时也为了提高办案质效、及时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法庭决定到被告周某承包的棉田地头进行公开审理。在法庭和连队调委会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明确了付款数额、付款期限,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巡回法庭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已经开展巡回法庭审理8次,办结案件10余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深入连队牧点、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实现了司法服务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就地化解,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得到职工群众好评。
链接来源:阿拉尔市人民法院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