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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一招投标代理公司被镇远财政局警告处

4月16日,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消息:4月15日,镇远县财政局对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黔东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万和黔东南分公司)作出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处罚并要求作出书面检讨。

处罚决定书(网页截图)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年3月25日,镇远县财政局收到县纪委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后,依法对万和黔东南分公司在代理镇远县异地扶贫搬迁民族陈列馆项目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出现的纪委移交线索进行核查。

处罚内容(网页截图)

经镇远县财政局核查,万和黔东南分公司在代理镇远县异地扶贫搬迁民族陈列馆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对空间设计、装饰工程资质要求的贵州金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央联建工有限公司通过审核并让其参与竞标,万和黔东南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处罚并要求作出书面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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