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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拒不赡养老人镇远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刘云涛 http://m.39.net/pf/a_5117735.html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近日,镇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将老人应得的赡养费执行到位。

申请执行人王某系被执行人谢某之母,已是近八十岁高龄,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身体状况开始渐趋孱弱,基本已无生产能力。为了生活,王某将儿子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令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判决生效后,王某对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置若罔闻。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谢某支付赡养费。承办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谢某家中进行约谈督促其支付赡养费,被执行人每次态度都十分强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6月9日上午,承办法官与执行局干警再次到被执行人谢某家中,见其态度始终没有转变。承办法官当场向其下达了拘传票,将其带至本院,并向其下达了拘留决定书,对被执行人谢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由于畏惧法律的威严,谢某于当日下午通知家人将案款缴清。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的沟通,被执行人谢某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羞愧的说到,“我为我的子女做了一个错误的榜样,我以后一定要做一个知法、守法、尊重法律的人,赡养父母,为我的子女做一个正确的榜样。”

来源

镇远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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