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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字上下功夫打好巩固提升战

“帮扶干部都到吗?主要开展什么工作?”   “都到了,主要开展走访,了解群众就业情况、春耕生产情况。”   ……   连日来,铜仁市碧江区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督导组走进全区15个乡镇(街道)96个村(社区),紧扣主责主业,以监督“四个不摘”是否有效落实为切入点,抽调24名干部组建9个专项督导组,紧紧围绕脱贫户、边缘户、低保户和因突发事件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等重点人群开展专项监督,确保群众不返贫。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为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贵州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等重点任务,深化运用专项治理、专项监察、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推动实现领导体制衔接、工作体系衔接、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考核机制衔接。

威宁自治县纪委监委民生项目专项监督检查组在乡镇查看扶贫项目落实情况(王维祥摄)

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民生,维护饮水安全就是维护群众利益,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深入饮水工程一线、群众家中全面细致了解群众饮水安全……”日前,镇远县纪委监委对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推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镇远县纪委监委在前期乡镇自查和分点普查的基础上,抽调整合“巡察+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的监督力量成立7专项监察组,对全县12个乡镇个行政村个人饮项目点开展全覆盖交叉检查。   同时,镇远县纪委监委对前期乡镇和主管部门全面自查的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严肃查处饮水安全工程和整改落实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失职失责行为,保证问题真改、实改、快改,确保农村饮水工程全覆盖、水质安全有保障,确保群众用上安全水、放心水。   截至目前,镇远县纪委监委发现问题46个,督促整改46个,2名村级纪检员因工作不实被立案审查。   开展专项治理,着力破解脱贫攻坚难题,体现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年,贵州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脱贫攻坚“三个专项治理”提供纪律保障工作方案》,《方案》要求,要立足职能职责,坚持上下联动,紧盯国家考核反馈的8大类60个问题,深入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驻村帮扶不扎实专项治理、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不到位专项治理,做到对每个问题逐一分析、逐一整改、逐一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贵州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对落实整改工作喊口号、装样子或虚假整改,屡改屡犯、明知故犯的严肃问责。同时坚持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一起抓、一体化推进,不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提升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质效。   开展专项监察全面倒逼责任落实   如何监督相关部门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新任务。   威宁自治县纪委监委紧盯“四个不摘”“四个留下”落实情况,总结创新监督目标责任化、监督责任清单化、监督方式网格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四化”监督方式,搭建更加及时、准确、高效的监督网络,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易返贫人口快速响应机制,重点监督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乱占耕地等重点工作的落实落细,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截至目前,威宁自治县纪委监委运用“四化”监督方式,已开展监督检查31次,督促整改问题个,问责21人,有效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落细,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年以来,施秉县纪委监委扎实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监察,通过前期开展工程业内问题核查进行针对性了解,再分别深入各乡镇,通过实地查看、现场核实等方式,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饮用水量是否充足、水质是否达标、用水是否方便、项目资金拨付是否到位等问题进行核查,建立整改台账,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销号。   截至目前,因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不到位,施秉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1件1人,政务处分1件1人,诫勉谈话1人。   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大于乐民。   贵州纪检监察机关在广大农村察实情看实效,以监督倒逼责任落实,真正让脱贫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保障。   开展专项行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脱贫攻坚成果来之不易,贵州省各级监察机关结合实际开展专项行动,为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了基础。   松桃自治县纪委监委结合“访村寨、重监督、助振兴”“百名纪检监察干部访百村进千家”专项行动、“‘杨荣式’好干部大走访”活动,开展入户走访,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察实情,了解帮扶实效,巩固脱贫成果。   黔东南州督促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明确由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牵头,第六纪检监察组配合,紧盯乡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整治,督促同步推进解决“视觉贫困”,增强群众幸福感、提高满意度,加大暗访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运行维护存在的问题。   兴义市纪委监委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的决策部署,聚焦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先后开展了四轮“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及“干部遍访村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通过“接访+走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层倾听民声、掌握民情、了解民意,全面了解掌握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主动查找和发现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着力推动省、州、市党委政府各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   贵州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日常监督,坚持完善以往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聚焦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多维度发现问题,多维度整改问题,为乡村振兴提供了纪律保障。

链接:   十三五期间成效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贵州省纪委省监委在全省范围搜集梳理发现查处的50余件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在全省9个市(州)和88个县(市、区)全覆盖开展专项警示教育展,推动全省上下形成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有力保障。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马红梅

编辑孙蕙

编审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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