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施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召开,任免一批工作人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体祥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明光、朱小兰、杨德刚、廖之武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石远文受邀参加会议,副县长杨胜钦列席会议。 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有关部门、县政府办和乡镇人大主席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应到常委组成人员25名,因病因事请假5名,实到20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施秉县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城城区规划管理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出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肖体祥强调,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坚持“五个沉下心来”实现“五个新突破”的总体要求,组织相关部门抓紧组织落实,做好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实实在在落地,发挥效益。人大调研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和跟踪力度,使代表满意,让人民真正满意并得到认可。
会议提请接受肖俊同志辞去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补选姜志强同志为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大会代表,接受李阳同志辞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王海深同志辞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提请审议肖跃华同志免职议案,肖跃华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免去彭爱军同志县人民法院牛大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任命彭爱军同志为施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石远文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县监察委员会提请任命李阳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龙帮慧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蒋乾琴、蒋伟朋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廖忠平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提名石远文同志为施秉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会议通过了关于肖俊等人的免职提请,石远文等六位同志任职、提请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体祥为石远文等同志颁发任命证书,并嘱托他们自觉践行誓言,始终恪尽职守,坚持亲政廉政,不辱神圣使命,努力工作,积极进取,创造佳绩;希望他们以实际行动,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为施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小兰带领新任命同志向宪法庄严宣誓。
来源施秉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 黄义双
编审 舒忠义
核发 向天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