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拉尔垦区人民检察院
公开听证公告
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阿拉尔垦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一起拟作不起诉处理的刑事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时间
年4月15日(星期五)11时00分
二、听证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拉尔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三、听证案件
汪某某盗窃案四、参加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以在年4月14日19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申请旁听人员提前打电话预约,在听证开始前十分钟自行到达听证地点。五、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出示健康码和身份证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安全检查,听证全程需佩戴普通医用口罩。(二)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苏晓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