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普洱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普红宁赵应全)“办公室的确超了点,但是我在我的办公桌对面也摆了张办公桌,如果纪委监委来督查,就说某副局长坐的位置,他去驻村了不常在办公室,这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你这是违反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正科级领导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必须马上整改。”这是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围绕超标、超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对县直各部门办公用房自查清理整改情况开展“大体检”的一幕。
镇沅县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自检自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照督查整改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督查组采取“清单式”排查,对各单位办公室逐一测量,复核办公室面积和使用人员情况。对存在的超面积情况,督查组找准“病因”,开对“药方”,当场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对弄虚作假和瞒报、漏报、虚报的行为,严肃追责。
督查发现超标准使用办公室9个部门9个问题,超标准使用面积平方米,发出整改通知书9份。截至目前,9个问题全部整改,超标准办公室全部清退。
下一步,镇沅县纪委监委将把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情况纳入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适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加桌不加人式”虚假整改、逾期拒不整改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