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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岑巩县

夏朝(约前—前)是我国史书记载的第一个世袭制朝代,后人常以“华夏”称“中国”、以“华人”自称,“华夏”成为中国的代名词。

汉文典籍《禹贡》称今贵州属荆州之地,明万历郭子章《黔记卷六舆图志三》称今贵州为荆州和梁州之地,即“禹贡梁州南境荆州西裔也”,都属中国汉地九州之一。

今岑巩属荆州之地,地处外服,不受王朝统治。

商朝(约公元前年—约公元前年)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朝代,是中国第一个有直接的同时期的文字记载的王朝。商朝的政治机构由中央“内服”地方“外服”两大部分构成。明万历郭子章《黔记卷六舆图志三》称今贵州为今贵州时称“鬼方”,属“三苗国”。

今岑巩乃至今贵州,那时仍人烟稀少,不受王朝统治。

周朝(前—前)周朝分为西周和东周,人类活动范围比商朝有所扩展,有“楚庄豪(跻)将兵从沅水灭夜郎”之记载。明万历郭子章《黔记·卷六·舆图志三》称今贵州为“靡莫髳微羌巢,种类不一”,称战国时为“黔中”。

今岑巩属楚国黔中地,时称“黔中”。岑巩乃至贵州人类活动稀少。

秦朝(前—前),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定都咸阳,其疆域东至大海,西到陇西,北到长城,南抵象郡。秦统一六国,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以郡统县。初为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六郡。

明万历郭子章《黔记·卷六·舆图志三》载,秦朝时,在今贵州置有黔中郡、夜郎县、且兰县。

今岑巩在秦朝时属黔中郡。

汉朝(公元前年—公元年)是继秦朝之后的大一统王朝,主要分为西汉、东汉时期。汉高祖刘邦五年(前年),改黔中郡为武陵郡,领镡成、无阳、辰阳、酉阳、充、临沅、索、孱陵、沅陵、迁陵、义陵、佷山、零阳十三县。

今岑巩地(西汉)属武陵郡无阳县。

三国(公元年—公元年)是上承东汉下启西晋的一段历史时期,分为曹魏、蜀汉、东吴三个政权。

今岑巩地在三国时,属荆州武陵郡黔阳县。

《明弘治贵州图经新志思州府》载:“三国吴分置黔阳县,地隶焉。”《嘉庆志》云:思州、思南,秦为黔中郡,汉为武陵郡酉阳县。思州,三国吴分置黔阳县,思南为黔阳县地。《元和志》云:思州,自汉至吴并为武陵郡酉阳县地,吴分置黔阳县,至梁、陈不改。黔阳不即废。

西晋东晋(公元年—公元年)。今贵州此时分属荆州、宁州、益州,武陵郡属荆州,牂牁郡属益州,兴古郡属宁州。今贵州东部岑巩等地属荆州武陵郡酉阳县。

南朝(公元年—公元年)。

公元年东晋灭亡,刘宋取代东晋,在中国南方地区相继出现了宋、齐、梁、陈四个汉人政权,史称“南朝”。

北朝(公元年—公元年)

北朝指中国南北朝时期存在于北方五个朝代的总称。

刘宋时,武陵郡仍属荆州刺史所辖。南齐时,武陵郡领县不变,郡治移沅陵酉阳县。

《元和郡县图志》云:思州(今岑巩地),自汉至吴并为武陵郡酉阳县地,吴分置黔阳县,至梁、陈不改。

隋朝(公元—公元年)统一中国,重新调整行政区划。隋文帝改为州县二级制。隋炀帝继位后,实行郡县二级制,全国个郡,个县。

隋文帝年间在今贵州地置黔安郡、明阳郡、沅陵郡、牂牁郡。

隋朝时,今岑巩地属牂牁郡牂牁县清江地。

唐朝(公元——公元)

唐高祖武德元年(公元年),改黔安郡为黔州,清江等郡内属,置羁縻思州(治今务川)。四年(公元年),置务州。

唐贞观四年(公元年),改务州为思州(治今务川)。

唐开元二十一年(公元年)分江南道为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

唐天宝元年(公元年),改思州为思州宁夷郡(治今务川)。

唐乾元元年(公元年),复名思州(治今务川)。

今岑巩当时为黔中道思州宁夷郡的丹阳县地、夷州的丹川县地,属黔中採访使。

丹阳县,思州沿革之一。《新元史志第十八地理六》载:“宋丹阳县,元为鸡坪黄道溪地。”鸡坪,今玉屏侗族自治县有野鸡坪,与黄道溪相连,据此推测,丹阳疆在今岑巩县、玉屏侗族自治县、铜仁市万山区、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等县市部分地区,其中万山产丹砂。铜仁市万山区黄道侗族乡有地名“丹阳”,历史渊源不详。

宋朝(公元——公元年)

北宋(公元——公元年)是中国历史上继五代十国之后的朝代,传九位皇帝,享国年。

南宋(公元——公元年),北宋覆亡后,赵构在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称帝,与北宋统称为宋朝,共传五世九帝,享国年。

南宋理宗绍定元年(公元年)改唐黔州黔中郡为绍庆府,领彭水、黔江二县及四十九羁縻州。其中包括思州(今务川)。

今岑巩为思州(务川)安夷县属地。

思州(务川):宋微宗大观元年(公元年),思州土司田祐恭请求内附。政和八年(公元)置思州,领务川、邛水、安夷三县。宣和四年(公元年)废思州,以务川城为名,邛水、安夷二县改为堡,皆隶于黔州。南宋绍兴二年(公元年),重立思州军(思州宣抚司),领安夷、邛水、思邛(元置,印江县)、务川四县,以田佑恭为守令,仍治龙泉坪(今凤岗县地)。

元朝(公元年—年)是中国历史上首次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元朝从年建立,经过40年的变动调整,到元武宗至大四年(公元年),确定全国共置11个行中书省(简称“行省”)。省领路,路领府,府领州,州领县,州、县、长官司各领寨、峒、坪、蛮、村等。凡土司辖地均据地域大小、人口多寡、力量强弱,分别授予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或蛮夷长官司等名号。

明万历郭子章《黔记卷六舆图志三》载,元朝时今贵州地置有大小和称谓不一的安抚使、长官、总管、府17个行政区划。其中,思州军民安抚司辖管1县14州1府52长官司共六十八个地区,隶湖广行省。

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十二年(公元年),思州夷长田景(谨)贤(田宗显二十一世孙,田佑恭七世孙)以地归附元朝。置思州安抚司,设治于水德江(今思南县地)。隶于湖广行省。次年(公元年)春,田景贤奉诏朝参,置新军万户府,旋改为思州军民安抚司,田景贤为安抚使。辖地又大于宋之思州,领镇远州、务川县、长官司九、市镇十二。至元十六年(公元年)改为思州宣抚司,司治从水德江迁龙泉坪(今凤冈小谷庄),又置龙泉长官司附郭,又置水特姜长官司(今思南)属之。思州属地比原来扩大了一倍。至元十七年(公元1年)七月,司治毁于火,又迁都坪清江城(今岑巩。《镇远府志》云镇远县都坪镇)。于是,称新治清江为思州,而称故思州为思南。十八年(年),升为思州宣慰司,兼管内安抚司。思州宣抚司隶思州宣慰司,治岑巩,宣抚司领一县二十二长官司。

岑巩地置有台蓬若洞住溪等处溪洞蛮夷(今岑巩老城、注溪及镇远清溪、三穗县桐林镇及玉屏侗族自治县新店镇、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凉伞镇一带)长官司、野鸡坪(今玉屏侗族自治县大部)等处长官司、务程龙鳌坪(今岑巩县的水尾、羊桥、天星及玉屏侗族自治县朱家场镇)长官司、岳溪(今铜仁市万山区)都坪长官司、平溪等处长官司。在唐朝还设置丹川县(宋承旧制,在今铜仁市万山漾头一带)、丹阳县(宋承旧制,在今岑巩县的水尾、羊桥、天星及玉屏县、铜仁市万山区一带。)、都素府(在府城北七十里,元朝初年设置,不久,被废除。)

明朝(公元年——年)在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区域,仍实行土司制度。土司分为宣慰、宣抚、安抚、长官及蛮夷长官等级别。机构称“司”,职务称“使”。有的还增设流官驻司。

年,镇远府田茂安(田宗鼎之父)创立了思南道都元帅府,田仁厚(田琛之祖父)创建了思州宣抚使,自此分为思南、思州两部。此后,万山镇属思南宣慰司;黄道、施溪司属思州宣慰司。

明永乐十一年二月初二日(公元年3月3日)思州宣慰使田仁厚之孙田琛与思南宣慰使田宗鼎(田仁智的曾孙)为争夺万山朱砂矿坑兴兵械斗相互仇杀,不听朝廷调解。明朝庭废除思州宣慰使司(和思南宣慰使司),以思州宣慰司地(今岑巩老城)置思州府,设治于都坪峨异溪蛮夷长官司地(今岑巩老城大操场),隶贵州布政司,领都坪峨异溪、都素蛮夷长官司、黄道溪长官司、施溪长官司四长官。

清朝(公元年―年)的地方行政机构,分为省、府(直隶州、直隶厅)、县(州、厅)三级。康熙年间,分全国为十八省,光绪间增至二十二省,嘉庆二十五年(公元年)分全国为十八省、四将军辖区及三个办事大臣。

思州府,治今贵州岑巩县,领都坪峨异溪、都素、黄道溪、施溪4司,及清溪、平溪2县。

中华民国(公元年——年)

民国二年(公元年)一月十五日,贵州设立都督府和行政公署,实行军民分治。都督府设都督,主持全省军务。行政公署设民政长,主持民政。下设民政、财政、实业、教育四司。又按新官制规定,府、厅、州一律改县。因“思州”之州字与府厅州之州字抵触,故称“思县”。思州府存续年。

民国四年(公元年)裁思州四土司。(思州之名延续年)。

思州名称沿革∶隋之务州——思州——思州宁夷郡——思州军民安抚司——思州宣抚司——思州宣慰司。

思州治所沿革∶务川(沿河)——思州(在今沿河)——务川(今务川县)——彭水——龙泉坪(今凤岗)——水德江(思南)——龙泉坪(凤岗)——岑巩。

民国十九(年)年遵令组织县政府,以城西二十华里有岑巩山为县治主脉,改思县为岑巩县。

思州∶隋务川县。唐置务州、旋改思州、宁夷郡、思州。元置思州宁夷郡、复为思州、思州军民安抚司、思州宣抚司、思州宣慰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元年10月1日)

建国初期,全国为六大行政区,29省。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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