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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践行初心使命守好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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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正式确立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建设美丽中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这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初心。近年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镇远县生态文明建设驶入快车道,污染防治攻坚战决心大、力度强、成效明,多举措奋力推动镇远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优美环境

加强生态监管能力建设。一是投入余万元建成余平方米的环境监察监测业务用房,工作阵地进一步规范化。二是建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24小时不间断水质监测,全面保障县城区饮水环境安全。三是建成县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2座,实现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四是生态环境监察监测执法力量得到加强,近2年镇远县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公开招聘新增13人环境监察监测人员。五是完成环境监察、监测能力提升建设,达到西部地区三级标准化建设要求,顺利通过达标验收。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格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近年来,镇远县委政府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相继制定出台《镇远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办法(试行)》《镇远县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镇远县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镇远县贯彻落实贵州省加强环保督察机制建设的八条意见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逐步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机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建立领导干部亲力亲为抓督察、抓整改;实行环保履职逐级报告制度;强化人大政协经常性环保监督;构建环保问题群众举报处理常态化机制;深化生态环保专项督察机制;深化生态环保大数据运用机制;强化环保激励约束机制;健全环保问责机制等八条制度。

安全检查

狠抓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是推进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和基石,建设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关键所在。近年来,镇远县狠抓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支撑和有力保障。一是实现全县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全覆盖,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良好,投入余万元建成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全县11个乡镇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站,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彻底解决城乡生活垃圾污染问题。二是全县生活污水处置率逐年提升,县城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投入余万元完成城区污水管网提标改造,生活污水收集率进一步提升。启动实施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青溪镇、报京乡污水处理厂已投入使用;蕉溪镇、羊坪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剩余乡镇均已纳入建设计划。同时,启动实施重点村寨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投入余万元完成报京乡报京村大寨、金堡镇爱和村大寨和蕉溪镇猛溪村三门滩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投入余万元正在实施报京乡屯上村上下组、金堡镇贵界村大寨活污水治理项目;投入万元完成全县农村改厕改厨改圈户,农村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有效治理。三是投入余万元建成黔东工业园区工业渣场,工业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四是投入万元购置20辆新能源公交车、建成规模20个充电桩的充电站1座,为培育绿色新动能奠定良好的基础。

环境清洁

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镇远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制定印发《镇远县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属地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一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做到程序规范、审核规范、公示规范和建档规范。二是严格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强化环境监管源头防控,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审批关,年共计审批报告表项目25个,登记表备案66个,认真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专项执法等行动,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三是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监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年抽查检查企业8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四是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守护多彩贵州严打环境违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检查、“散乱污”企业专项执法行动、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等10余项专项行动,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余人次,检查企业家次,下达执法文书40份,立案处罚9家,行政罚款59.32万元,有效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五是及时处理信访投诉举报。畅通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问题,年受理信访投诉21件次,办结处理21件次,办结率%。

科学布局生态环境监测。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反映生态环境质量最直接的手段。近年来,镇远县科学合理布局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每年投入近60万元开展水、大气、土壤和噪声等环境监测工作。一是实现重要地表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全覆盖,开展全县1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月1次水质监测、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实现24小时全自动监测,舞阳河出境断面每季度1次、城市考核断面每年1次水质监测。二是全自动监测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实时上传监测数据。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对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24小时进行全自动监测,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联网监控。三是序时完成重点行业及农用地土壤详查及监测工作,全县布设监测点位73个。四是科学设置声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每年对县城区布设的7个功能区监测点位、1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位、10个区域噪声监测点位开展1次监测。五是监督性监测联网监控,全县12家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施,污染物排放指标实现实时在线监控。

空气检测

完善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秉持“功能清晰、兼容协调、多规合一”的原则,相继完成《镇远县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镇远县声功能区划分方案》《镇远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分案》《镇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等方案划定,完成全县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并严守全县生态保护红线。

全面提升生态优先理念。年以来,县委政府专题研究生态环保工作达50余次,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对生态环保工作作出批示。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以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大型环境保护宣传活动6次,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重点宣传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生态优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生态文明思想,在全县上下营造传播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氛围,培育保护环境、爱护生态、绿色发展等绿色价值观成为全县上下共识,促进公民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环境保护理念。   

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呈现稳中向好、持续改善趋势。年以来,镇远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分别为2.26、1.99、1.82,历年均排名全省、全州前列。全县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年以来,水质达标率均保持%。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相对保障。县城区声环境稳定达标,噪声平均值≤60db(A),交通干线环境噪声平均值≤70db(A),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州考核要求。

开展集中宣传

生态兴则文明兴,镇远县将继续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肩负绿水青山使命,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坚定不移走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绘就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的美丽镇远画卷。

来源:“镇远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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