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义务?逃避偿还债务?辱骂法官?法院出手了!近日,镇远法院主动出击,快速执结一起涉民间借贷纠纷的执行案件。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杨某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陈某因从事木材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杨某某借款元,后陈某用一车木材抵账元后,就以各种理由搪塞,逃避偿还债务。杨某某遂起诉至镇远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陈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律义务,甚至打电话辱骂法官,之后更是玩起了“躲猫猫”,杨某某便依法向镇远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年3月15日,杨某某了解到陈某家3月16日要办喜事,便立即将消息告诉执行法官。执行局干警协同法警,及时赶到陈某家中,对陈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但陈某拒不同意履行法律义务。
经向院领导请示同意,执行干警依法对陈某进行拘传,之后通过干警的协调,陈某自愿与杨某某达成了当场一次性支付案款元的执行和解协议。
法官提醒: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对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的,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将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拘传、司法拘留等措施;对拒不执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徐伟编辑吴贤和编审江春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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