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三穗县公安局在整治骚扰专项行动中,快速查处1起谎报警情行政案件,对行为人处罚6日拘留。
年1月10日0时许,一手机号码XXXX拨打报警称自己被人持刀砍杀,但没有告诉具体位置。特巡警大队接派警指令后,民警立即拔打报警电话联系报警人,报警人先称自己在凯里,而后又说在三穗,当民警询问详细地址时,报警人说你们不知道定位呀,还口爆粗语并挂断电话。民警再次拔打报警人电话询问情况时,报警人称在金穗花园,民警立即赶到金穗花园未找到报警人,便第三次拔打电话联系报警人,报警人又称自己在嗨秀酒吧门口,民警又迅速赶到嗨秀酒吧门口依旧不见报警人。然后,民警在四周巡查时发现2名可疑男子,于是上前询问,二人都说没有报警。民警当着二人的面拔打报警电话XXXX,其中一男子伸手进裤子荷包里挂断电话,民警要求该男子拿出手机,再次拔打确定报警号码是该男子使用,立即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移交现案专班调查处理。
经查,报警人名叫张某,男,29岁,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兴隆乡人,现住贵州省镇远县青溪镇,无业。年1月10日0时许,张某在三穗县八弓镇嗨秀酒吧消费后,下到楼下后使用手机拨打报警,谎称被他人用刀砍杀。
1月10日,因张某谎报警情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被我局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已送剑河县拘留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