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外防输入监测预警的通告
(年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到本轮疫情动态清零,外省来人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地)村组(社区)报备。
二、外省来人抵达目的地24小时之内,须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之后,每48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连续检测3次。请自觉遵守属地防控政策,主动配合村组(社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对不按时限做核酸检测者,县防控办将赋码提醒,请及时 四、高风险地区来镇人员,须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中风险地区来镇人员,须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五、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人员,来镇返镇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请大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落实好疫情防控个人责任。
本公告自年3月24日0时起执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镇原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3月25日
总监
惠德宏
总编
李红弟赵利君
责编
张胜先
编辑
席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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