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银保监行许〔〕号
镇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镇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翟池分社终止营业的请示》(镇信联发〔〕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甘银保监发〔〕34号)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不予核准镇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翟池分社终止营业。理由如下: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甘银保监发〔〕34号)第八条“已在重点帮扶县设立的银行保险分支机构不得撤销”及该文件附件有关规定,镇原县属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已在镇原县设立的银行保险分支机构不得撤销。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庆阳监管分局
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