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镇远县统计局
镇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6月3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人。同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人相比,减少人,下降6.83%,年平均下降0.70%。
图1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户,集体户户,家庭户人口为人,集体户人口为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4人,比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8人减少0.44人。
三、全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人,占51.02%;女性人口为人,占48.9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8,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下降5.17个百分点。
图2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四、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4]人口为人,占23.74%;15-59岁人口为人,占56.51%;60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19.7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14.91%。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7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0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8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74个百分点。
表3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常住人口数
比重
总计
.00
0-14岁
23.74
15-59岁
56.51
60岁及以上
19.75
其中:65岁及以上
14.91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以上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人上升为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人上升为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人下降为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人下降为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5]由7.50年提高至8.21年。
六、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人,占49.6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人,占50.34%。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人,乡村人口减少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5.56个百分点。
注释:
[1]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具体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口;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0-15岁人口为人,16-59岁人口为567人。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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