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专项督查组,对辖区在建项目工地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
督查组听取用人单位的工作汇报,与各企业相关负责人交谈,检查台账,督查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是否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是否与农民工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督查组要求用人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工时、健康保障、加班补贴等规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每到一处,督查人员与一线农民工面对面交谈,全面了解农民工做工情况、工资发放情况,对农民工反映的实际情况,要求建设方、施工方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用工实名制、工人工资专户管理等各项制度,确保每月把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此次督查共深入辖区内36个在建项目,涉及劳动用工人,发现拖欠农民工资项目5个,涉及农民工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责令施工方支付农民工工资38.4万元。
(来源:普洱日报通讯员付开德编辑: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