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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粘稻玉米红薯等农作物是如何从汉族

清初“改土归流”前,贵州苗民刀耕火种,粮食种植以糯稻为主,以糯米为主食。“苗疆”地区的苗侗民族喜食糯米,这在清代的文献中不乏记载。据清代以来的众多文献记载,黔东南地区历史上苗族主要种植糯稻是可以肯定的事实,粘稻是后来引入“苗疆”地区的。

榕江县车江侗族群众称粘稻为“汉家谷”、“皇粮谷”,对于粘米主要用来缴纳皇粮。清政府所征军粮多为粘米,如乾隆七年贵州总督张广泗奏,“新疆各苗人数年来每种粳米、杂粮,可就今收买,且苗疆兵丁亦有能食糯米者亦可酌买搭支兵粮”。兵丁多为汉族,不习惯吃糯食,因此多征籼米。兵粮中也征收少量糯米,因为有少数兵丁习惯糯食。

清“咸同起义”后的光绪初年,清兵和汉人大量涌入黔东南境内,屯堡集镇,随之带入水稻品种,有适宜高寒阴冲地区冷水田、锈水田种植的冷水谷、红米谷、须须谷、红香稻,打谷粘、黄壳粘等品种。

这个时期,粘稻在境内中南部和东北部地区开始大面积种植。清末境内东南部、西北部地区粘稻的种植已占相当的比例。清平、麻哈、黄平、施秉、镇远、思州、天柱等县籼稻种植比例已超过40%。月亮山地区至新中国成立时,都是以种植糯稻为多。清末民初,当地几乎全种糯稻,只是进入民国以后,才逐渐接受粘稻。

年底,黔东南除了雷山之外的15个县改糯种籼面积占该地区水稻种植面积的6.48%。到年,籼稻种植面积占水稻种植面积76.85%。剑河县久仰,“水稻中有粳稻和糯稻两类(粳稻黔东南汉语叫粘谷,粘字是借音)。据说距今40多年前,必下寨栽糯稻的要占70%左右,有的户全部栽糯稻。

后来,由于大家觉得糯米不如粳米涨饭,年(即大旱的丙寅年)之后,扩大了粳稻的生产,占全寨水稻栽种面积的1/2左右。以后还在逐步扩大,到解放前夕,已达到70%-80%。粳稻在发展生产的过程中越来越占优势的原因,除上述外,还因它比糯谷收获方便。粳稻收获时用刀割,在挞斗内脱粒,工效高,一般在入冬之前都能收毕。糯谷都是“摘糯”,收获则全靠用摘刀,一穗一穗地把谷穗摘下来,极费功夫,往往冬月已到,糯谷还未摘完。”

基于上述内容,粘谷的优势如易于种植、产量高、成熟期较短、收割不费时、容易吃饱等,为苗族所接受,使粘谷在“苗疆”地区种植面积得以逐步扩大,日益替代糯谷。粘谷之所以占有了不断扩大的种植面积,也与其某些品种能够适应当地气候、土质等自然条件不无关系。

在长期的实践中,人们根据稻谷品种的特性如成熟期长短、耐寒程度等,在适宜的稻田里予以种植。如摘粘谷(苗称“给摸宜”)、六月粘谷(苗称“给摸丢”)、八月粘谷(苗称“给摸亚”)、同禾米(苗称“给崽哈茹”)等粘谷品种适宜在山坡脚矮田种植。

再如,麻谷和粳稻栽种在河谷坝子田,黑(长)须糯、“三百棒”则栽种在高山冷水田。在较为平坦的稻田里,粘稻种植更有优势。光绪《黎平府志》载“水田皆宜稻,冷水田独宜糯。种不一须各相其土之所宜,树之粪必合土性之寒暖”。可见,与籼稻相较,糯稻更耐寒,更宜于在山坡田里种植。当地民众对粘、糯稻的适应性早有一定的认识。

由于缺乏充分的文献记载,有关“苗疆”粘稻种植推广的原因人们有着不同的说法。普遍认为糯稻产量低,当地少数民族很接受高产量的粘稻,并开始逐渐扩大种植。也有学者在肯定改糯种籼带来粮食增产的同时,提出不同的看法。

如严奇岩认为,在黔东南糯禾区推行“糯禾改籼稻”,是中央王朝政府巩固其统治的政策需要,推行内地的农耕方式和栽培制度,迫使民族地区成为与内地一样承担国家赋税而施行的强制性技术变迁。罗康智和罗康隆认为,由于当地民族习惯食用糯稻,出于巩固统治的需要,清政府及后来民国政府一再倡导糯改籼,但籼稻的种植始终未能获得全面推广,这与科技含量、人口压力以及粮食产量都完全无关。

凯里学院王健认为,非糯水稻随着清雍正“改土归流”非糯食习性的绿营军和汉人移民进入苗疆,税收很可能极大地推动了非糯水稻的持续扩张,历次苗疆的起义被压制后,国家控制了更多的稻田,进一步推进非糯水稻的扩种并迫使糯稻退却。我们可以说,粘稻在苗族地区扩大种植,是历史实践选择的结果。

伴随着粘稻的扩大种植,黔东南苗侗民族的主食悄然转向以粘稻为主。主要粮食作物种植的改变,显然给当地社会生活带来深远的影响。随着人们开始逐渐种植粘谷,糯稻的种植日渐减少,在节日时才能吃到糯米饭或糯米粑,成为待客佳肴。糯食在祭祀领域中的地位仍然举足轻重。

在人们看来,只有延续祖先的传统,祭祀时用糯食,祖先才能认识和享用,才能有效实现人神沟通的目标。因为糯谷是本民族原有的东西,而粘谷是后来传入苗族社会中的,在苗族人心里认为糯谷更易于得到祖先的认可。

清嘉庆以前,黔省苗疆地区镇远府、古州、黄平州、清江厅已普遍种植玉米,是重要的粮食作物。玉米,“俗称包谷,苗族称为“哪丢”、“给丢”,意为“汉族的谷”或“汉族的饭”。同样由此苗语称谓,某种程度上可说明玉米系汉族地区传入。

集市贸易促进了“苗疆”商品经济的发展,汉人把内地农作物品种传入“苗疆”,如雍正十年(),贵州古州镇(今属榕江县)总兵官韩勋奏请,对于无力耕种者,“着头人按名查报”,“散以籽种”,并且“教以栽种杂粮之法,使平衍土地,不致荒芜”。“新疆”一带“秧满绿畴、荞麦扬花,黄豆、粟、谷亦间有种者,土性所宜,发荒无异”。

《苗族社会历史调查》载:“南瓜苗语叫“番丢”,共有两种:一种是扁圆形的叫“番丢袁”,意为“短的汉族瓜”;另一种是长筒形的叫“番丢线给”,意为“饭甑形的汉族瓜”。都是老种子。”“雷山原来农作物品种较少,包谷、南瓜、胡萝卜等品种,则是汉族迁入以后,苗族向汉族学习种植技术,引进种子才扩大了自己的生产领域。现在苗族将包谷称为那丢,意即汉人的粮;将南瓜称为番丢意即汉人的瓜;将胡萝卜称为窝帮丢,意即汉人的萝卜”。

红薯,又名“甘薯”,黔东南多称“红薯”,“番薯”。清朝初期,由福建、广东沿海一带和四川的秀山、酉阳传入黔东南地区。至清末,各县均有栽培,山寨人家以此为主粮,并用其茎叶作牧畜饲料。从这样一些史志记载中可知,南瓜、胡萝卜、包谷、红薯等蔬菜和杂粮并非苗族传统社会就已有栽种,种植历史并不久远。

清代,汉族移民引进了这些新农作物品种,通过民间交往传播扩散至苗族社会中,使得“苗疆”地区耕种面积大幅扩大,由清初以前主要种植糯稻逐渐发展为糯稻、粘稻一起种植的格局,以及南瓜、胡萝卜、玉米、红薯等的栽种,使农作物品种渐趋多样化,传统农业结构发生变化,饮食结构相应变得丰富起来。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农作物中的玉米和红薯,被纳入苗族的“粮食类”,成为原来食物“短缺”时代的重要粮食补充。因此,玉米、红薯的大面积种植,使粮食生产得以发展,为养活日渐增多的人口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山区荒地也得以开发利用。黄应贵探讨了外来作物进入到不同社会后对其社会组织的影响。

清初以前,“苗疆”地区农耕技术很落后,生产力低下。据(嘉靖)《贵州通志》记载,苗人“耕不挽犁,以钱缚发土,扰而不耘。”《黔记》载,“(尖顶苗)每仲冬朔日为大节,夫妇耦耕力作”,“(爷头苗)耕以铁犁,人力为之,不用牛”。从这类记载中可知,清代以前贵州农业生产处于粗放耕种水平,生产工具落后,不知牛耕,生产效益低下。

屯堡移民迁居“苗疆”后,坚持内地的农作生产方式,对当地苗民某种程度上起到示范模仿作用。屯堡、苗寨相互交错,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得益于集市贸易,很多汉族地区的生产工具输入苗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社会历史调查表明,苗族地区使用的生产工具有水犁、旱犁、水耙、踩耙、钉耙、挖锄等。

汉族军民传播了内地农耕技术,“农家普遍积肥,田圃多用人粪,田土多用畜粪、绿肥、灰肥及茶枯、油饼,在基肥之外又增加追肥,且知因土制宜。耕作方法大有改进,稻田须三犁三耙然后撒秧,旱地则二犁二耙或一犁一耕即可播种,至收成前薅二至三次。又知浸种之法”。当地土民接受并融合了汉族传入的农耕技术文化。这对当地农业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乃至社会的发展进步起了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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