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的相关要求,镇远县提早部署,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完善措施,近日,我县推行“四举措”强化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掷地有声,顺利开展。
一是健全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管理。镇远县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的通知》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文件,及时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双公示”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准确、有效的向社会公开。
二是提高数据质量,确保监督有据可依。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镇远县结合工作实际,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审查、严格信息报送,确保公开公正,共对项行政权力在贵州省政务中心网站、镇远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行政奖励1项。
三是严格数据上报,准确把握执法实况。按照应急管理部要求,镇远县明确专人负责,每月将执法检查、执法处罚等数据在中国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统计系统进行上报,确保数据及时准确的录入系统,今年以来,共上报行政检查家次、排查隐患条、行政处罚12起,罚款9.7万元。
四是严格执法公示,切实践行“阳光”执法。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循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原则,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按照行政处罚的流程,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执法队员进行拍照留底;在影响较大的执法行动中,执法队员的执法记录仪全程音像记录。
下一步,镇远县将进一步加强“双公示”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双公示”工作公开目录和内容,确保公示信息及时、准确、合法、无遗漏,实现常态化的执法维护,为加快依法执法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