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法官讲堂”第一期在院机关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开讲,一级法官杨俊杰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条文解读”为主题进行授课,全体干警听课。
讲授中,杨俊杰法官围绕该解释的71条规定,从一般规定、保证合同、担保物权、非典型担保和附则5个部分,结合具体案例,分别进行了详细而又全面的解读。同时,对司法实践中的常见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
随后,干警们就个别条文的理解和适用,进行了座谈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在正确适用民法典、公正高效办理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清收案件的关键时期,举办这样紧贴实际、重点突出、内容详实的培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践性。纷纷表示,通过这样的培训受益匪浅,进一步加深了对担保制度解释的理解,破解了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困惑。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提升司法理念,厘清审判思路,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行职能、担当尽责的实际行动和务实举措,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为切实保障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贡献力量。
根据镇原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办“法官讲堂”的实施方案,从6月份起安排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共7名干警自备课件、轮流走上讲台,分享办案经验、交流学习心得、解决疑难问题,以达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增强司法能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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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编辑
黄建国
编审
贺鑫监制
刘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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