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办公室业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男女不限,年龄在20岁及以上、35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具备一定的业务学习能力和适应岗位所需业务技能。
(二)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录取
1.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2.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的人员;
4.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及到期不按时还贷的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交通运输《营运证》的人员;
5.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6.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年4月14日—4月24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周末除外)
报名地点:镇沅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近期免冠两寸正规彩照两张。
注:报名与参加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以计算机实际操作测试为主、综合考察为辅。
(四)公示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满,按照《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执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聘用合同制管理。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标准
工资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承担。
五、本公告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4月13日事业单位培训班4月16开课添加航帆课程顾问了解更多课程信息
近期培训班课程年事业单位下一期4月16日,欢迎试听对比、满意再报!联系客服老师可免费领取特岗、三支一扶历年真题卷。航帆教育是普洱市独家吃住学一体培训机构,学校提供住宿。教务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