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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发布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

今天,象山县教育局发布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一、招生范围和对象●(一)招生范围。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范围内招生。中心城区公办中小学按照单独划分学区的方式招生,其他镇乡(含爵溪街道)按原招生范围招生,具体办法按照《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象政办发〔〕号)文件执行。民办学校在县域范围内招生,在县域内招生不足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在全市范围内补招。●(二)招生对象。公办中小学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已在本县取得有效“浙江省居住证”(IC卡式)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且在民办学校报名开始日期之前已具备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参加民办学校招生。公办学校不得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报就读民办学校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民办学校也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二、报名办法●(一)建立招生管理系统。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由其监护人在县教育局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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